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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ws110

我在纽约的“犯罪”经历(现实发生-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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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10: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赢了,应该给你一个交代吧 。
 楼主| 发表于 2010-4-22 12: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 a3 p+ o* _3 T6 J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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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打电话到OCD,不断地从南区分局再到7分局,多次电话后,他们给了一个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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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警察的长官表示,他们在调查后,没有发现什么警察的不当行为。他们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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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0 w5 j2 z/ x警察在这起事件中的伪证、滥捕、袭击、恐吓都是适当的。6 O; A7 U6 _, b; o& ], P6 F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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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0: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塞,还蛮不错的哦
发表于 2010-4-23 08: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已经结束?没有发现什么警察的不当行为?你那盘CD还不够有力的说明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吗?想不到自由的国度比中国还要黑暗。
 楼主| 发表于 2010-4-23 14: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没有这么容易让它结束,就算警察想包庇,也没有那么容易。因为我们有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继续研究这个案件,我想说:这个Sergeant警官怕是要做错事了。因为,如果前面的这个警察犯案属实,而且我能够证明他有罪,这样这位尊敬的上级,也要淌入这个混水了。警察说谎,在最早的案例里,曾经被法官描绘为:“令人震惊”astounded。集体说谎就是说明了腐败现象的存在了。如果这个法律系统是有效的,那么他们将会一起,面临更高层次的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2: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把我欺负得太过头了。等拿到结案报告,我还有不少选择。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1: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shelly 和BEN都回过贴了,由于数据库转换时没有关闭论坛,可以发贴,但是新贴都没有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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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L! X1 ^/ g( x, e7 [谢谢两位的时时关心,这个案子下个星期应该就有初步战果!昨天法律援助律师还“顺道”跑到我的电脑店里说,检察官办公室可能在下周就会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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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第一个阶段:证明自己没做过错事,法庭必须撤销起诉,看来已经可以达到目的了!3 D5 A3 {# R) k+ J! U4 {$ t. [3 Z, o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让我们初步认识一次美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同时也直接面对了这里的社会治安阴影和美国警察职业问题。$ k( W; i! \& [3 ^: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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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案子还没有这么快完,如果法官不同意在下周撤案,下次开庭日期要等到6月中旬。我在多次权衡直接法官审理还是要求陪审团裁决后,决定还是由陪审团来审理,以防“官官相护”的事情发生。到时如果以陪审团方式开庭,这个案件无可置疑地会获得全胜,警察有恶行就不会受到一般市民包庇,反之会是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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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E/ p1 K; r接下来,如果还要继续的话,就是进行民事诉讼,反告纽约政府和警察局还有那个“警察”非法逮捕、非法拘留和恶意起诉。任何普通人的权利无故受政府雇员的恶意侵害,法律上都要让政府来承担这个结果。通常政府方面在这样的诉讼中,都是处在十分不情愿的位置的,因此这样反过来就能让政府对警察行为进行惩治,如果政府律师要庭外和解的话,我的条件之一就是,这个“警察”必须被解雇:如果我没有证据我可能告不倒他,他就会继续习惯性地利用职权害人,现在我有证据证明他不适合留在执法队伍中,他就必须被清理出局!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23: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忙在论坛的改版上。基本什么事都没有什么顾上去做。有空的时候,还是考虑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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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我的犯罪起诉将近结束。但是反过来,如何更有效地告倒这些为非作歹、任意诬陷、逮捕百姓的警察,也是不得不十分认真地去考虑的事。警察的日后报复会是防不胜防的,还是有点后怕,所以还是必须一劳永逸地把他处置好。告就得把他告倒,如果他不再是警察,我们就能更加有效地自卫,比起靠政府的行政权力来报复,根本上是本质的区别。比如:两个人打架,也不一定是谁被谁搞定!其他阴谋也不见得有多少可怕。9 w; w; U6 M7 L2 c; B1 H8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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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他的这个直接上司,看起来也是个潜在的大问题。记得我在那个拘留人的小房子里的时候,那个警察曾经和一两个警官一起商量如何处置我的事情,后面的编造故事、恶意起诉可能都和这个商议结果有关。也就是说,捏造事实、恶意起诉可能他们都是共同安排、事先知道的。所以现在投诉到警察内部的OCD系统,刚好又要让那些本来就参与此事的人来查,当然只能有一个答案:没有真正的调查,也没有真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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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w) ^# @( S7 a0 m$ U+ K这个OCD系统真的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还是保护警察违法的工具。我前后拿了5、6个电话号码,从CCRB到OCD一个星期,从OCD到总局一个星期,再从总局到下一级南区分局用1个星期,再从南区分局到7分局再一个星期,而7分局里没有一个人真正正面回复过我一次!我不断地给他们转到的警官打电话,却从来没有一个人接听过,然后我是不断地给他们留言,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复过。每个星期都在用这些电话号码跟踪案情,试想,多少人有这么多时间去投诉警察?而且他们是普通人,每天都要面对家庭、社会、工作,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否则家人不开心,你为什么老要和警察过不去?朋友笑话,你这个人没事找事?工作出问题,上班时间你为什么老打电话?(其实你还没下班警察已经都下班了,这些电话也就只能上班打。一次两次没有问题,连打几个星期,你都要被抄尤鱼了。)这个OCD系统真的是恶行的保护伞。  H" J( v: A7 S! K6 I; b7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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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投诉中,只有一次那个警察的这位上司打个电话,要求提供证据,在给他提供证据时,他还是中途把电话给挂了。没有留下姓名,也没有留下回拔电话,而打回去都是转到没有人听的话机上,留言多少次都没有回复。最后还回EMAIL发回去,要求落实他们收到了我的证据,给个确认,也一样没有回复。这些警察的态度真是傲慢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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