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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和中国护照申请

2009-11-13 16:27| 发布者: summer88| 查看: 201| 评论: 0

移民问答: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和中国护照申请(60)

【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如果移民签证很快就要被批准,就不要去申请非移民的学生签证了;申请中国护照一般是不要请律师的;如果有机会在美国领到结婚证,就不要在中国领。】

【读者来信(一)】您好!权立宏律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打开我的邮件,对此表示感谢!我有几个问题想求助于您,我政治庇护通过后,申请我的孩子和老婆.孩子今年十八岁,在中国读大学一年级,在今年七月在北京面试谈话后.问话官员说:你已经通过回家等电话通知,在八月份我的孩子申请了美国一所大学,十月份接到美国大学通知书,明年一月开学上课.但是,我的孩子面试谈话通知邮包到现在还没有收到.非常着急.我的问题是1,如果在五个月没有收到通知邮包,是否可以通过正常的国际学生签证,到大使馆办理签证.2,如果我们想查询如何办理.3如果超过半年有些资料已经作废是否重新办理.谢。

【解答】权立宏律师希望您现在已经收到了领事馆的移民签证。如果没有收到,应该写信或者打电话去催一下。你孩子既然已经申请了移民签证,就不宜去申请非移民的学生签证了。因为你孩子已经申请了移民,也就是有了移民倾向,所以学生签证是很难批准的。还有一个拖延的办法,那就是给美国的大学写一份信,要求入学时间向后推一个学期,以便争取更多的时间。这样你儿子就会自动一些了。

【读者来信(二)】律师您好:
我的一位朋友,来到美国已经6,他没有任何身份,当初他进入美国用的是别人的名字的因公护照,他自己名字的护照已经过期,而且他的护照上有两个拒签记录,他现在想要一本新的自己名字的中国护照.第一他的旧护照上没有进入美国的记录,第二,他在美国也没有合法居留的任何文件,第三,因为他的身份证已经过期,公证处不给他出出生公证和无犯罪记录的公证.他是一个极普通的中国公民,在中国也没有什么经济问题和犯罪记录.他曾经咨询过报纸上发广告的人,说法不一,有的什么也不要,只要旧护照和4张照片,就可以办理中国护照.他不知可行否,想咨询律师您,这样是否可信.如不可信用什么办法可以得到新的护照.

【解答】护照的申请可以完全自己办理,不一定要找律师,这样你也可以省一些律师费。自己直接去中国驻纽约或者别的领事馆,他们讲国语,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讲领事馆也可以算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权立宏律师建议,不要管别人的说法,自己到领事馆去试一下就行了。

【读者来信(三)】权律师,

谢谢你的回答,还有些问题请教; 只是在中国领结婚证书,美国领事馆会有备案吗?【解答】没有

这会影响我的签证在次进入美国吗【解答】不会

 如果我用旅行签证在美国转换身份,这会影响我女儿来美国吗

【解答】问题太笼统,但一般是不会的。

(我33岁,离婚。有一个九岁的孩子,在深圳。他45岁,护士,在旧金山附近工作。)

 如果我跟随他回到美国在注册结婚,我现在先要准备什么文件吗

【解答】中国护照和离婚证明就可以了。

(我的情况:) 我签证的邀请人,是在国际机构工作,不知对人家是否会有影响

【解答】不会。

我英语口语不好,担心在美国注册结婚遇到意外。(今年7月我和女儿去美国旅行,入境时批了半年,我们停留了一个月。当时 ,我和他还在通信阶段,所以当时在旧金山没有去看他).感谢你的帮助!是否可以用邮件回答我。

 祝,安康幸福!

【解答】早日结婚,早日去申请绿卡。

定稿于2009年11月14日纽约曼哈顿(60)。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五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华埠东百老汇43401室,43 E. Broadway, Suite 401, New York, NY 10002;电话:   212-608-4372,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侨报》和《侨报周刊》(http://usqiaobao.com) 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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