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先生抱怨,15年前第一个签合约者是他一人,后来加上父亲的名字,过了几年他把自己从租约中去除,改成弟弟的名字。最开始公寓就是两个卧室,「现在改成15年前的样子还不行,房东还要让我改成一卧一厅。这实在不讲道理,我怀疑房东是想逼我走,然后重新装修可租高价。因为对门的单元也是装修成两房一厅,然后出租,房租可收1400元」。
江先生说,房租一直在涨,已经涨到了1000多元,由于政府补助一部分,他们只需要支付800多元,但因为收入低,就把公寓隔间再分租给他人。没想到遭房屋局查出,花费不少钱才做好的隔间还要拆掉。
戴禺表示,根据15年前江姓父子签下的老租约中,租约条款上并没有列明江姓父子租赁的单元为几间,律师建议该父子可以此租约为依据,向法庭表明隔墙非自己违章搭建,但必须请律师代表出庭。否则依靠自己上庭阐述很难保护自己最高的利益。 |
GMT-5, 2024-5-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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