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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夫妻联名账户,当断不断,反受其乱(126)
【明報記者羅慧琪報道】夫妻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本來已令人唏噓,要是牽涉到孩子的撫養問題,夫妻之間更是難以完全砍斷連繫,各走各路。一名華裔婦人當年與前夫離婚後,就是沒「一刀兩斷」,仍留下二人的聯名戶口,結果前夫沒支付撫養費,戶口被州府凍結,連帶婦人的血汗錢亦付諸流水。以下是采访权立宏律师的报道。
律师权立宏律师说,2007年春季,于女士與前夫王先生的離婚案結果出爐,法官裁定王先生每月須支付325.83元,作為二人當年僅12歲的孩子的撫養費﹔但直至2009年夏季,王先生均沒付給孩子任何撫養費,于女士只好再找律師。
依照紐約州法,未成年孩子的地位可謂至高無上,夫妻離婚,沒獲得監護權的一方須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21歲成年為止。州法亦明文規定,沒監護權的一方年薪在8萬元或以下,如只有1個孩子,其收入的17%須作為撫養費,2個孩子為25%、3個孩子為29%,如此類推。年薪超過8萬美元的部分由法官來決定該交孩子撫養費的比例。
儘管于女士的孩子每月應獲得的撫養費看來只有3百餘元,但于女士的教育程度不高,月薪只有1千餘元,撫養費對二人來說確是非常重要。李女士再找权立宏律师後,家事法庭接手王先生沒支付撫養費的案件,債權人亦從于女士變為紐約州府。
州府屬下設有一個專門的部門,負責向應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收取欠款,其權力亦非常大,譬如像王先生的情況,該部門可凍結王先生的銀行戶口,如王先生是醫生或律師,該部門更可吊銷其執照,以強迫當事人付撫養費。
誰想到于女士當年與前夫辦妥離婚手續後,其律師居然沒協助她取消二人的聯名戶口,數年來于女士依然將其血汗錢存入銀行﹔州府變成債權人後,看到聯名戶口有王先生的姓名,便將其凍結,紐約州府更將于女士7千餘元的存款當作是王先生的,從中每月扣除300餘元給于女士的孩子作為撫養費。
王先生直至今年2月拖欠的撫養費已高達1萬2840.37元。于女士前幾天再次找到律師權立宏,希望可領回屬於自己的存款,但權立宏表示,事到如今,李女士案件雖有辦法處理,但是要花費很高的律師費。他提醒其他背景相似的華人,離婚後一定要取消聯名戶口,不注意便會陷入複雜的離婚法圈套,惹來像于女士那樣後患無窮。權立宏律師最後還指出,不管誰是債權人,都有權利凍結有欠債人名字的銀行賬戶,即使賬戶是聯名的。另外,離婚之後,其他以前有夫妻雙方名字的財產(房子、車子等)也應該盡快改成一方的名字,否則遲早會出問題的。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华埠东百老汇43号401室(43 E. Broadway, Suite 401, New
York, NY 10002);电话: 212-608-4508,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和来信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和“美国中文网”的权立宏律师论坛。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http://usqiaobao.com),怡东楼网站(http://88chinatown.com/)和纳美集团(http://www.aotrip.net/) 的观点。
GMT-5, 2024-3-2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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