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zeteng腾飞 发表于 2008-2-22 05:04:25

吹响了反攻网络色情的冲锋号

<P>近日,公安部要求在网络论坛上推广版主实名制,并限期封堵搜索引擎上的涉黄内容,并首次将净化网络、监管虚拟社会列为全国治安工作的要点,此举被外界称为“吹响了反攻网络色情的冲锋号”。</P>
<P>&nbsp;  本月初,中央对社会治安管理最高机构———中央综治委明确指出,2008年将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监管。 </P>
<P>  据统计,2007年,公安部门共破获网络涉黄刑事案件524起,查处网上治安案件1609起;关闭、清理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网页4.4万个,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44万余条。公安部门网络“扫黄”战果斐然,但目前网络上仍不难发现涉黄信息,业内人士对此亦表示忧虑。</P>
<P>&nbsp;  针对一系列网络扫黄风暴,尤其是涉及近期流传面甚广的疑似陈冠希艳照门,许多网民心中不免打鼓,不知“违法”的界线到底在何处?为此,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200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P>
<P>&nbsp;  余凌云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对公民浏览淫秽信息作出处罚的规定,所以从法学理论上来讲,个人浏览淫秽信息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大,应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而不应该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他表示,如果普通网民个人浏览甚至下载艳照,不是出于盈利及传播目的,那么公权力并不应过多干涉。</P>
<P>&nbsp;  对于博客涉黄的问题,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博客虽属网民私人空间,但其内容仍是向所有人公开,因而也应遵守互联网的相关法律。</P>

zhuzeteng腾飞 发表于 2008-2-22 05:04:57

另外,根据目前法规“艳照门” 浏览下载传播均属违法,网监部门已通知百度执行了,从2008年1月到9月开始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严打境外网上“黄”源向境内的传播活动。

卢钦 发表于 2008-2-22 05:42:00

千岁寒 发表于 2008-2-22 12:44:18

网络也严打?:L

gws 发表于 2008-2-22 15:15:53

<P><FONT color=red size=5>所以我们要严禁会员上传黄照。。</FONT></P>
<P><FONT color=red size=5></FONT>&nbsp;</P>
<P><FONT color=red size=5>版主负责自己的版面,坛主(超版)负责全面审查,包括没有版主的版面。在线的管理员发现有人传载黄照时,可以连ID一起删除。</FONT></P>

gws 发表于 2008-2-22 19:06:11

<FONT color=red size=5>实际上华埠到处都在流转相片CD和录像DVD,不少人还拿到我们这里来COPY或者称要帮我们上传到网站,我都已经一一拒绝。网站的长期发展,需要每个管理成员保持清醒的头脑,网络社区也和现实社会一样,也有道德和法律约束,我们不做不该做的事。否则我们发展也不会长久。</FONT>

卢钦 发表于 2008-2-22 23:50:28

NY潘 发表于 2008-2-23 20:01:38

我们这有一个网管很棒.我记的前2-3个星期我上传一组朋友恶搞自拍照就被人册了.才贴2个小时不到就册了.但是照片有点小露.在这里谢谢这位***.谢谢你.册的好(lol) (lol) (lo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吹响了反攻网络色情的冲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