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晨 发表于 2011-10-20 13:43:23

放棄買餐館 華男索訂金被拒

来源: 世界日报作者: 記者王艾香紐約報導 來自福建的高先生原本打算買下紐約上州奧西寧(Ossining)的一家中餐館,但經過一周的觀察後,由於餐館營利低於賣家口頭承諾的每個月3萬多元,於是高先生決定不購買該餐館,但當他試圖向賣家索回他之前交的1000元訂金卻被拒絕。律師戴禺表示,高先生可以到當地的小額法庭上訴,有望拿回訂金,他還提醒其他餐館買主,在交訂金前一定要請律師將合同寫清楚,這樣之後遇到問題才好解決。
高先生表示,他交訂金後,在餐館觀察了一周,那一周的營利不到7000元,因此他認為一個月的營利肯定遠遠低於賣家之前口頭承諾的每個月3萬2000元到3萬3000元。他表示當時在達成口頭協議時,賣家也同意如果不買就退還訂金,他也有支付1000元訂金的收據,沒想到現在賣家卻拒絕退還訂金。高先生表示,他之前一直在中餐館做工,但這是第一次買餐廳,自己也沒有經驗,並沒有請律師寫合同。
戴禺表示,餐館買家一定要事先請律師寫清楚合同,確保買家的利益,餐館買賣涉及的金額往往都不小,而在觀察階段甚至簽約後都可能會有糾紛,尤其像高先生這種沒有經驗的買家,自己和賣家談合同的時候並不知道哪些細節必須講清楚以保障利益,如果高先生有和賣家達成書面合同,並標明一周營利低於800元,買家就可以無條件退出,賣家需全額退還訂金的話,高先生就能很容易地拿回訂金。但他指高先生在觀察期間並沒有影響該餐館的生意,小額法庭應該會判賣家退還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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