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s110 发表于 2011-9-27 20:41:08

霸凌法提案:嚴懲網路欺人

来源: 世界日报作者: 編譯中心綜合26日電 布朗士的州參議員克萊因(Jeff Klein)仿肖女神卡卡,26日提出一項法案,加重對霸凌和盯梢行為的懲罰,把導致他人自殺的霸凌行為(bullycide)定為重罪。
紐約郵報報導,用歌聲支持同性戀的女神卡卡,在水牛城郊區的14歲同性戀少年羅德梅爾(Jamey Rodemeyer)遭他人嘲笑而自殺後,表示想跟歐巴馬總統討論這個問題。
民主黨人克萊因也提到羅德梅爾以及羅格斯大學新生克萊曼提 (Tyler Clementi)自殺事件。去年,同性戀克萊曼提在同學偷錄他跟男友發生親密行為,並在網路上討論之後,從華盛頓大橋上跳河自殺。
克萊因說﹕「言論可以殺人。」他提出的法案把二級誤殺罪納入自殺性霸凌(bullycide),或網路霸凌導致他人死亡(death by cyberbullying),即被告有意或疏忽地用霸凌行為引起受害人自殺。這將是一種C級重罪,最高刑罰為15年徒刑。
克萊因的法案還第三級盯梢罪納入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即利用電子通訊,導致21歲以下青少年人遭受恐懼的傷害,或感情的沮喪。這是A級輕罪,最高刑罰為一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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